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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包括什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

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4个月的工资。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上述规定,伤残补助金的计算以伤残等级为依据,伤残等级按一至十级划分,

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也按一至十级相区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乘以一定的月数。

附则规定,该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部队1—10级伤残赔偿价格表

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发生工伤赔偿数额是多少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医疗费:据实报销。

4、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10级8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8、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就业伤残补助金怎么算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怎么计算

按15年计算,其中五级12个月,每减少1年递减10%,十级2个月,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治区;已经领取了伤残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月份。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但扣除后支付的年限不得少于5年,八级12个月,八级6个月。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6个月,九级4个月,初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或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按90%支付,个月,以此类推: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为基数计发,六级10个月,你具体查一下你所在省。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五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七级1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九级9个月,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七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各地出台的政策不同,按全额的10%支付

二、赔偿和医疗费是怎么计算的?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5、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6、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7、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8、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9、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10、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包括哪些项目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包括的项目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等级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1、重伤:致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如何计算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老工伤人员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呢?根据规定,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本人22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6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需资金,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七级能赔多少?

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三大项:

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以及其他待遇规定,由于各省市规定不尽相同,所以归纳下表,以方便朋友们查阅:

北京市2004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0号政府令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的通知》中规定:在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发生工伤,在国家尚未出台新的政策之前,其工伤认定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二○○五年一月十九日),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天津市

天津市人民政府(2003年)津政令第012号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至30个月。五级伤残为30个月,六级伤残为25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已经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重新就业后旧伤复发的,用于工伤治疗的费用超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50%以上的部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996年10月1日前发生工伤的职工,经审核确认需要治疗和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自2004年7月1日起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996年10月1日后至本规定实施前发生工伤的职工,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达到退休年龄的,应当办理退休手续。

上海市

200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合计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按照工伤人员负伤前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河北省

河北省劳动厅办字[2003]147号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合计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五级66个月、六级54个月、七级36个月、八级28个月、九级20个月、十级12个月。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

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能都要吗

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可以都要的。工伤伤残津贴分为一次性支付与分期按月支付两种方式,工伤职工可以进行自由选择。选择一次性支付的,那么一般是在工伤鉴定后一年内向社保机构申请进行赔偿。选择分期按月支付的话,则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公司未给员工买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是由公司自己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满足条件也是可以领取的。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如下:

1、五级伤残的,需要支付相当于18个月的工资作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六级伤残的,需要支付相当于15个月的工资作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七级伤残的,需要支付相当于15个月的工资作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八级伤残的,需要支付相当于9个月的工资作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九级伤残的,需要支付相当于6个月的工资作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十级伤残的,需要支付相当于7个月的工资作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下: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综上所述,工伤伤残津贴计算方法是按照职工伤残鉴定等级,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其中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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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律师

2023/5/26 10:29:11

    骨折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1、骨折是指肢体或关节部位,因外伤直接或间接的暴力,而导致骨干部分或连续性中断,往往需要手术治疗。术后严格患肢,抬高制动,骨折的部位不同,骨折愈合的时间也不同,大致在4周-12周左右时间。当骨折初步愈合以后,普通平片检查,骨折断端骨架生长良好,骨折线消失,临床诊断为骨折愈合。
    2、所以在做伤残鉴定,必须要等到骨折愈合以后,肢体功能康复训练结束,最终评定肢体残障程度,才能够有效作出伤残鉴定结果,以利于后续工作的开展以及评估。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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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律师

2023/5/26 10:28:04

    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1、十级伤残标准: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
    2、九级伤残标准:肋骨骨折12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4根以上;或肋骨骨折8根以上并后遗4处畸形愈合。
    3、八级伤残标准:肋骨骨折12根以上并后遗6处畸形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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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律师

2023/5/26 10:27:11

    锁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一、锁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锁骨骨折一般是十级伤残,因为锁骨骨折愈合以后不会对邻近的关节、脏器的功能造成影响,也就是锁骨骨折完全愈合以后不会影响工作、生活以及体育锻炼。
    二、骨折的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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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律师

2023/5/26 10:25:50

    北京伤残鉴定去哪里鉴定
    1、北京朝阳医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8号电话:010-85231624。
    2、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电话:010-85222769。
    3、北京市劳保所室内环境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路55号电话:010-63524189。
    4、北京亲缘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12号电话:010-62179076。
    5、中国邮票博物馆邮票鉴定室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贡院6号D座电话:010-65185517。
    6、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电话:010-62229792。
    7、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工业区B区裕华路28电话:010-80481722。
    8、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建宫门路15号电话:010-8269387。
    9、中天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嘉业大厦B座1302室电话:010-67671252。
    10、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贤进楼B区503室电话:010-62511268。
    11、北京盛唐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东街3号电话:010-6823629。
    12、北京首诚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银闸胡同25号电话:010-65260156。
    13、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大校医院对面电话:010-62751264。
    14、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银闸胡同25号电话:010-65287181。
    15、中国科协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电话:010-62184929。
    16、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安民巷27号西院电话:010-85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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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律师

2023/5/26 10:25:18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怎么选?
    首先要选择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能被法院认可。
    其次,最关键的,就是在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选择经验丰富的鉴定机构。因为伤残级别直接决定了伤残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间接影响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时间,护理时间,营养费等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鉴定哪些?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 I 级伤残至 X 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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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律师

2023/5/17 9:19:01

    交通事故伤残认定多长时间拿到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现实中快的话几日内就可以拿到,超过限定日期的非常少)
    第五十五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检验、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检材虚假或者检材被损坏、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七)其他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情形。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三日内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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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律师

2023/5/17 9:18:36

    交通事故伤残认定的程序
    1、被鉴定人(伤者)携带上述资料需要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等相关项目的鉴定。(鉴定按项目来收费)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提前约定,评时时机可行时,第1、2可以同时进行)
    3. 关于鉴定收费,各省价格都不一样,省内的机构基本一致,收费标准也体现地区差异。(鉴定费用一般是由当事人先行垫付,索赔时可要求对方支付该鉴定费用。)
    4、等待鉴定结果。(视情况而定,复杂的一般会进行三次鉴定,由多个专家组进行研究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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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律师

2023/5/17 9:17:58

    交通事故伤残认定种类
    1、伤残鉴定分两种:精神鉴定、肢体鉴定。
    另外还有一个“三期”鉴定,即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
    2、交通事故发生后,伤残鉴定之前需要去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队拿一个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又叫推介书。
    3、如果不愿意采用以上方式,还可以先就交通事故案件起诉立案,不计算具体赔偿数额,然后请求法院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也可以去做伤残鉴定。
    4、肢体鉴定时间一般是受伤3个月后去做,精神鉴定一般是受伤6个月后去做,具体根据受伤者恢复情况。
    5、经过法院委托的鉴定一般不会被推翻,如果是受害方自己委托去做的鉴定,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认可,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法院方面是否准许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自己委托所作的伤残鉴定被推翻,则之前的鉴定费对方不承担,要受害方本人承担该交通事故第一次的无效伤残鉴定委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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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律师

2023/5/17 9:17:19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可对伤残级别进行鉴定
    伤残级别的鉴定是我们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一般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才能准确的计算赔偿款。损害程度从轻到重对应的伤残级别是10级到1级。鉴定出来的伤残级别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
    2、可进行后续治疗费的鉴定
    后续治疗费主要是指受害人出现需要后续治疗或者康复的治疗费用,可以在进行级别鉴定时一并提出委托鉴定。
    后续治疗费的索赔依据一般有三种:医疗证明、鉴定结论或者是后续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所以,为了减轻受害人的负担,可在实际发生前申请鉴定一次性索要赔偿。
    3、可对护理级别进行鉴定
    需要对护理级别进行鉴定的情况一般是受害人出院后仍不能自理,或者是伤残级别出来后确定需要依赖别人协助才能生活。护理级别直接影响护理费的数额,而出院后的护理费一般依据护理级别进行计算。护理分为了四个级别,分别是一、二、三、四级护理,与伤残级别一样,级别数字越低,赔偿的数额越高。
    4、可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
    这里的误工时间仅指受害人,不包括受害人的近亲属。需要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的情况是,受害人受伤后接受治疗至痊愈所需要的休养时间究竟要多久,一般针对没有伤残级别的受害人,有伤残等级的受害人按法律规定误工费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实践中,没有伤残级别受害人的误工时间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在医院未出证明,或者受害人认为医院的证明不符自己实际的情况,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误工费的数额则直接受误工时间的鉴定结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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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律师

2023/5/17 9:16:38

    交通事故面部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涉及面部伤残的:
    二级伤残: 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六级伤残:面部瘢痕2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八级伤残:面部瘢痕20cm 2 以上,影响容貌。2.8.6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影响容貌。
    十级伤残: 头皮损伤瘢痕形成或无毛发,面积达40cm以上。面部瘢痕6cm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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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律师

2023/5/17 9:15:36

    交通事故受伤后什么时间可以做伤残鉴定?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的等级。故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若伤情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车祸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法律根据
    一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规定,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定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二是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组织编写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试用指南》中关于鉴定时机的总体要求是: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已经符合临床一般医疗原则的治疗与必要的康复,症状已经消失或者稳定,体征达到相对固定,经评估其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功能障碍符合难以继续恢复的情形。治疗及康复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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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律师

2023/5/17 9:14:10

    出车祸后怎么做伤残鉴定?
    车祸伤残鉴定通常有以下几种委托方式:
    1、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3、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
    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光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鉴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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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律师

2023/5/17 9:13:16

    怎样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重新鉴定
    1、收到鉴定结果后三日内向事故处理机构提出要求重新申请鉴定。
    2、事故处理机构委托其它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伤者进行重新伤残鉴定。
    3、交通事故伤者治疗终结后携带事故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就诊资料(包括门诊、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X片、CT片、MRI片等影像资料),委托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4、事故处理机构收到鉴定结论后二日内将伤者伤残鉴定结果送达事故各方当事人。
    5、重新伤残鉴定的结果为终结评定。
    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为了保证交通事故能够尽快解决,重新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重新鉴定的,可以有原来的鉴定机构进行,也可以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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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律师

2023/5/17 9:12:44

    怎么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30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何时为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同时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具体包括以下材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3、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4、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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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律师

2023/5/17 9:11:57

    如何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2、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5、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6、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7、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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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律师

2023/5/17 9:11:08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二、二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3、双眼盲目5级
    4、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三、三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3、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4、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5、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6、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3、双眼盲目4级以上
    4、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5、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
    6、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2、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2、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八)、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九)、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四、四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
    3、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4、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1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级以上
    3、双眼盲目3级以上
    4、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5、双耳极度听觉障碍
    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7、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8、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2、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2、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七)、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完全缺失或严重畸形。
    (八)、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闭锁。
    (九)、肢体损伤致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十)、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2%以上。
    五、五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3、严重失用或失认症
    4、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5、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6、单瘫(肌力2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1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4、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
    5、 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
    6、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9、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0、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1、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重畸形
    12、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影响呼吸功能。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2、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2、膀胱切除
    3、尿道闭锁
    4、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八)、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重狭窄,功能严重障碍。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十一)、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
    六、六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
    3、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
    4、单瘫(肌力3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1级
    4、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5、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
    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
    7、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0%以上
    9、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四)、颈部损伤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五)、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六)、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2、子宫全切。
    (七)、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八)、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功能障碍。
    (九)、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70%以上
    2、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6%以上。
    七、七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
    3、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认症
    4、严重构音障碍
    5、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4级
    6、单瘫(肌力4级
    7、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觉缺失。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3、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重度张口受限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
    5、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6、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7、外鼻部大部份缺损(或畸形
    8、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4平方厘米以上
    9、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
    10、头皮无毛发75%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四)、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75%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
    (六)、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2、女性骨盆严重畸形,产道破坏
    3、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体部份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功能障碍。
    (九)、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2、双手感觉完全缺失
    3、双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4、一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5、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6、一肢丧失功能75%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8%以上。
    八、八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中度失读伴失写症
    3、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4、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4级以上
    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3、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
    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7、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平方厘米以上
    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
    9、头皮无毛发50%以上
    10、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12肋以上骨折。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脾切除
    3、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3、尿道严重狭窄。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
    3、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4、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5、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6、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九、九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3、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
    4、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6、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3、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
    5、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
    6、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
    7、舌尖缺失(或畸形
    8、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
    9、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
    10、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11、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
    12、面部细小瘫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平方厘米以上
    13、头皮无毛发25%以上
    14、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2、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
    1、严重声音嘶哑
    2、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3、肺叶切除
    4、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2、胆囊切除
    3、脾部份切除
    4、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2、骨盆严重畸形愈合
    3、尿道狭窄
    4、膀胱部分切除
    5、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6、子宫部份切除
    7、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
    2、阴囊损伤,瘢痕形成75%以上。
    (九)、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
    4、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足足弓构破坏
    6、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
    十、十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7、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8、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9、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10、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低视力1级
    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3、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4、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5、眼内异物存留
    6、外伤性白内障
    7、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8、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9、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10、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11、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12、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13、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14、鼻尖缺失(或畸形
    15、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16、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
    17、头皮无毛发40平方厘米以上
    18、-骨缺损4平方厘米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骨缺损6平方厘米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19、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3、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3、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3、肺破裂修补
    4、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2、胆囊破裂修补
    3、肠系膜损伤修补
    4、脾破裂修补
    5、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6、膈肌破裂修补。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2、骨盆畸形愈合
    3、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4、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5、子宫破裂修补
    6、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7、膀胱破裂修补
    8、尿道轻度狭窄
    9、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3、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4、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5、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4、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6、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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